

主題:蒙上帝算為義的人
李志廣牧師 (聖腓力堂)
當日經課
羅 4 : 1 – 8
經文
羅 4 : 1 這樣,那按肉體作我們祖宗的亞伯拉罕,我們要怎麼說呢?
羅 4 : 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他就有可誇的,但是在上帝面前他一無可誇。
羅 4 : 3 經上說甚麼呢?「亞伯拉罕信了上帝,這就算他為義。」
羅 4 : 4 做工的得工資不算是恩典,而是應得的;
羅 4 : 5 但那不做工的,只信那位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羅 4 : 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之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:
羅 4 : 7 「過犯得赦免,罪惡蒙遮蓋的人有福了!
羅 4 : 8 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樣的人有福了!」
在上帝的眼中世人都是罪人,無論在他人眼中有多善良或多邪惡,無論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。然而基督徒因相信主耶穌,蒙上帝算為義的人。聖保羅在羅馬書4:3指出亞伯拉罕因信上帝,所以上帝就算他為義。而聖保羅進一步解釋為何上帝算亞伯拉罕為義,是因「亞伯拉罕信了上帝,這就算他為義。」(羅4:3)並且,聖保羅帶出恩典的概念。甚麼是恩典?
「做工的得工資不算是恩典,而是應得的;但那不做工的,只信那位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」(羅4:4-5)
可見恩典就是不需要付代價或工作,不是靠個人的努力。正如古教父聖奧古斯丁在《論本性與恩典》一書所言:「無論是嬰孩,或是成人,若無基督的恩典,都不能得蒙拯救。那賜給我們的恩典,不是因我們有任何功德,乃是白白的因此可稱為白恩。」
因此,基督徒是因信蒙上帝算為義的人。進一步來說,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因信領受恩典和赦罪。正如《奧斯堡信條》第二十條「論信心與善行」指出,只有信才能獲得恩典和罪的赦免。
思想:
1. 基督徒我們是否全心信靠主耶穌?
2. 基督徒我們又如何理解蒙上帝算為義的人?
3. 基督徒我們是否以信心領受赦罪的恩典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