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主題:從相遇到傳揚
姜樂雯牧師 (沐靈堂佈道所)
當日經課
約 4 : 27 – 30
經文
約 4 : 27 正在這時,門徒回來了。他們對耶穌正在和一個婦人說話感到驚訝,可是沒有人說:「你要甚麼?」或說:「你為甚麼和她說話?」
約 4 : 28 那婦人留下水罐,往城裏去,對眾人說:
約 4 : 29 「你們來看!有一個人把我素來所做的一切事都說了出來,難道這個人就是基督嗎?」
約 4 : 30 他們就出城,來到耶穌那裏。
約翰福音第4章前段記述耶穌在井旁與撒瑪利亞婦人談道。從背景看,耶穌的門徒先前「進城買食物去了。」(約4:8)如今他們回來,卻看見耶穌正與一個婦人談話;而且這婦人還是撒瑪利亞人,因此門徒「感到驚訝」(約4:27)。門徒的驚訝並非沒有理由。當時的社會與宗教文化中,男女在公開場合的交談常被視為不合宜;再加上猶太人與撒瑪利亞人之間長期對立,耶穌的舉動自然衝擊門徒既有的傳統框架。然而經文也特別指出:門徒雖驚訝,卻「沒有人說:『你要甚麼?』或說:『你為甚麼和她說話?』」(約4:27)
接着,婦人作出一個極具象徵性的動作:「那婦人留下水罐,往城裏去」(約4:28)。她原本為取水而來,如今卻把水罐留下,彷彿表明:她的焦點已從日常需要,轉向更深的生命需要與使命。她不再只是「來取水的人」,而成了「去傳信的人」。她進城後對眾人說:「你們來看!」(約4:29)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「約翰式邀請」:不是先要求人把所有知識弄懂,而是先呼召人走向耶穌、親自遇見耶穌(可對照約1:39「你們來看」、約1:46「你來看」)。福音所要帶領人的,不僅是關於耶穌的資訊,而是與耶穌真實相遇的經驗。
那麼,「來看」要看甚麼?婦人說:「有一個人把我素來所做的一切事都說了出來,難道這個人就是基督嗎?」(約4:29)她把自己被主洞察、被主認識的經歷公開說出來。這不是炫耀,而是見證:她的生命被耶穌直指核心,也因此被翻轉更新。結果,眾人「就出城,來到耶穌那裏。」(約4:30)換言之,這見證的力量,不在於她的神學論證多完整,而在於她生命被更新的真實性,吸引人離開原處、轉向耶穌。因此,約4:27-30呈現一條清楚的屬靈動線:相遇 → 轉化 → 行動 → 引人歸主。福音不是停留在頭腦的知識,而是進入生命的改變;而生命的改變,也不會停留在個人內在,而會自然推動人採取行動,把與主相遇的真實說出去,進而把人帶向耶穌。
這段經文勉勵我們:我們既說自己信了福音,也承認曾被主更新;那麼,我們是否也像撒瑪利亞婦人一樣,願意分享「與主相遇」的經歷,使更多人聽見福音、走向耶穌?生命的轉化是寶貴且有吸引力的見證。信仰不僅是認識,更是恩典在生命中的痕跡;當人看見主如何改變我們,就更可能被吸引「來到耶穌那裏」。你願意不斷向他人分享生命的見證嗎?信仰不單是知識,更是與主相遇、被主更新,並帶人走向主的經歷。
思想:
1. 當耶穌的作為衝擊我既有的觀念與習慣時(像門徒看見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談話),我內心最常出現的是驚訝、抗拒、沉默,還是願意學習?這反映我對上帝的認識與信靠在哪些地方仍需要被更新?
2. 撒瑪利亞婦人遇見耶穌後,立刻用「你們來看!」把人帶向主。我今天是否願意把自己「被主認識、被主更新」的真實經歷說出來?有哪些害怕、顧慮或羞愧攔阻我作見證?可以從哪一個小步驟開始?